① 参保人来我院门诊就医时,应持本人社保卡至门诊挂号室建门诊就诊卡,之后每次就医仅需持社保卡挂号即可。我院的门诊流水号为当日有效,急诊流水号为两日有效,请您在有效期内及时缴费,避免重复挂号就医。
② 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时,请您主动提供社保卡由诊治医师查验(暂未领取社保卡的查验《医保手册》,社保卡丢失的查验领卡证明),对冒名就医等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,诊治医师有权予以制止。
③ 对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类药品,但因患者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院就医时,请参保人员家属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和社保卡)及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到我院就医,否则不予开药。
④ 按照国家《处方管理规定》,开药时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,慢性病不超过7天量,行动不便不超过2周量,患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、慢性肝炎、肝硬化、结核病、精神病、癌症、脑血管病、前列腺增生疾病,且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,可放宽到不超过1个月量。
⑤ 参保人门诊就医时,当所患病情为急性病时,也需符合“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”的开药规则(特别是输液)。急诊就医时开药量不得超过3日。
⑥ 参保人每次门诊开药时可多提前4天,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前开药不得超过14天。
⑦ 持社保卡缴费时,请您务必核对处方内容与收费内容是否一致,票款请当面点清。
⑧ 如您需要门诊转诊治疗时,应由接诊医师填写“医保患者门诊转诊单”,后持患者本人社保卡至医疗保险办
公室办理转诊手续。
⑨ 参保人来我院急诊就医后需收住院治疗时,在办理住院手续前的费用需持卡按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政策执行。
① 参保人来我院住院治疗时,请您在48小时内提供社保卡、医保手册(如2011年以后参保患者仅需提供社保卡)
② 住院期间社保卡、医保手册需存放于住院处不予外借。
③ 根据医保中心规定,住院期间因发生门诊费用,将造成当次住院费用无法报销,其损失由个人承担。
④ 如患者需要转院治疗,则应由主治医师填写“医疗保险转院单”,至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后,需在24小时内 转至下家医院治疗方可视为同一次住院,无需缴纳二次住院起付线。
⑤ 患者出院后,3个工作日内,由住院处通知您来我院进行费用结算。
您好!
感谢您选择赣州红旗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您的健康保教护航,您的选择是对本院的信任,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医疗的服务!请您对我们的服务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同时也请您和您的家属配合我们阅读以下注意事项:
◎ 为创建绿色环保医院及您的安全,我院实行全面禁烟,吸烟者请到吸烟区。
◎ 医院为高层建筑,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病房内禁止使用电器,如发现由保安人员负责保管,出院时归还。
◎ 为保障您的权益,办理就诊时请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,为便于您更快捷地获得相关服务,请持有效证件办理注册。
◎ 请您在挂号、就诊、缴费、检查等相关就诊环节主动出示医保卡。
◎ 护士站备有微波炉,勿加热鸡蛋,请使用微波炉专用盛具。
◎ 住院期间请勿私自外出,需知会并取得医护人员同意。
◎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请您不要将危险物品和宠物等带进医院。
◎ 为规范医疗秩序,请您和您的家人不得擅自进入诊疗场所(如治疗室、手术室等)。◎
◎ 为保持病区安静,请您不要高声喧哗,不得在病区内玩牌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,以免影响
* 请保管好您及家属贵重物品,若有丢失医院不负责赔偿,谢谢您的理解。
* 产科病区:生育医保顾客携带以上物品外,并请您携带“四证”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:(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医**、深圳市统一的计划生育证明)。
* 可以拒绝陌生人进入病房。如果你在住院时发现嫌疑人员在病区乱串,应及时向值班护士或医生反映,以免影响你的安全。
◎ 拨打客服电话0797-2021 120;
◎ 以书面形式投递医院意见箱或院长信箱;
◎ 直接告诉我们的客服人员;
◎ 在接受满意度调查时反馈给我们。